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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荆婚家律师团队出品
曹皇后命运虽然起伏跌宕,但也算是命好的——她历经宋仁宗、英宗、神宗三代皇帝,垂帘听政,政治敏锐,善终一生。
作者
张荆婚家律师团队
上回书说到宋仁宗时期的刘娥刘太后,这回咱们说说她的儿媳妇曹丹姝曹皇后。
一位与前夫“合离”(协议离婚)后,又被选入皇宫,成为宋仁宗的皇后。但是,她的二婚并不幸福,新婚之夜丈夫宋仁宗就放了她“鸽子”,让其独守空房。而后来,她一直处于宋仁宗的“冷暴力”之下,或者说没有美好的性生活,膝下也没有一儿半女。
曹皇后命运虽然起伏跌宕,但也算是命好的——她历经宋仁宗、英宗、神宗三代皇帝,垂帘听政,政治敏锐,善终一生。
01
悲催的初婚
正史是这样书写的:
曹氏,宁晋(河北宁晋县)人,宋仁宗赵祯的皇后。其祖父曹彬,是北宋的开国元勋。曹氏十八岁奉诏入宫,第二年九月,册立受封为皇后。年冬,曹后逝世,终年六十四岁。谥号为“慈圣光献皇后”,葬永昭陵。
顺便说个段子:曹丹姝的弟弟名曹佾,更是了不得,乃是戏文里“身着大红官袍,腰系玉带,手持笏板”的大名鼎鼎的八仙之一“曹国舅”。
作为大宋开国武将世家的嫡女,《宋史》说曹丹姝:“性慈俭,重稼穑,常于禁苑种谷、亲蚕,善飞帛书。”
对于曹丹姝的第一次嫁人,王巩在《甲申杂记》书中记载:
曹皇后原本要嫁给观察使李士衡的孙子李植,李植是个修仙爱好者,不愿结婚。成婚当晚,新娘入门,李植突然跟见了鬼似的尖叫逃走。两家闹了个大没趣儿,曹后随即就被接回了娘家。
尖叫是为了什么?李植的说法是看见“鬼神千万在其前”,这一说辞被广泛采信,证实了曹后命中注定该母仪天下。
但有好事的历史看家也说,曹皇后长得不算好看,当李植同志掀下她的盖头后,就被惊着了:这个女人能“吓死鬼”,我还是跑吧。
故事也可以这样解读:
曹丹姝和李植这门亲事看似门当户对,但偏偏遇上李植这个主儿是个“单身主义者”,不想结婚。只是李植这个人虽然是英年才俊,但是醉心道教,更是对此非常痴迷,所以根本不愿意成亲。不过尽管李植不愿意,但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李植也不得不应下这门亲事。
虽说亲事是定下来了,不过李植始终是心中不愿意。所以对于结婚这件事,李植一直是心存不满。因此李植一直都在心中盘算着,究竟该如何逃婚,摆脱婚事。到了结婚当天,李植按照程序和曹皇后举行了婚礼,但是当所有人都不注意的时候,李植翻墙逃走,最后去做了道士。因为李植家人自知对不起曹皇后,所以后来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这次离婚是采取“合离”的方式,也就是我们现在的协议离婚。在宋代或者说魏晋之后,离婚这个事儿有三种解决办法:一种是“义绝”,靠官府硬性判决离婚;一种是“七出”,也就是夫妻双方违反了法律框架下七种可以离婚的规定,裁定离婚;第三种是达成协议,和平分手。
02
二婚后遭遇“冷暴力”
“貌丑不至惑君”这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书籍里关于曹皇后长相的评价,所以她的颜值不是天仙也是事实。
“不至惑君”在嫁给宋仁宗后,基本上处于被“冷暴力”的状态中。史书上记载,曹丹姝18岁那一年被召入宫,和宋仁宗完婚。但是,在新婚之夜,曹丹姝独守空房,宋仁宗弃她而去,没有和她圆房。
宋仁宗第一个皇后是郭氏也是贵族之后,她的祖父就是北宋平卢军节度使郭崇。郭皇后依仗太后刘娥为其撑腰,性格妒忌,严密监视宋仁宗的行踪,不让他与其他宫女嫔妃亲近。太后刘娥死后,宋仁宗就废郭皇后为尼,令其别居长宁宫。就是在这个时候,18岁的曹丹姝奉诏入宫。
宋仁宗本来就对迎娶皇后不感兴趣,都是在朝臣的安排下不得已而为之。
宋仁宗最宠爱的张贵妃出身低微,于是朝中大臣从道德规范上认为她达不到母仪天下的标准。万般无奈之下,宋仁宗只好从道德高门之家再找一个皇后,这个机会就落到了曹氏头上。
(宋仁宗与张贵妃。曹皇后差点毁在这个女人手上)曹氏自入宫以后,就默默忍受着宋宋仁宗对他的冷漠和张贵妇的跋扈,甚至于大臣们都看不下去了。
朝臣以宋仁宗没有儿子为由,上书皇帝,说:“陛下春秋鼎盛,皇嗣未立,后宫所御,当贯鱼序进,广求螽斯之福。伏望豫示敕诫,诏判贵贱,使上下有制,不相逾越;谗谒毁间,明垂防禁。数诏后妃,习知谦退和柔之懿,无令僭妒得萌其中。”
实际上,这是大臣对宋仁宗天天宠爱着张贵妃表示不满,认为要生太子的话,也要从皇后开始,希望皇帝能雨露均沾,抽出点时间多跟曹皇后在一起。
庆历八年(公元年)正月十八日夜,四名刺客手持兵刃,翻越宫墙,犹如出入无人之地,一直闯到了曹皇后居住的福宁殿前。一名宫女听到动静后,出来察看情况,被刺客一刀砍断了手臂。
宫女的呼叫声惊醒了在此就寝的宋仁宗,他竟然要打开宫门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关键时候,将门出身的曹皇后劝皇帝不要轻举妄动。曹皇后迅速把宫女太监集中起来,要求他紧闭宫门,不许任何人出去。她还亲手为每人剪下一缕头发,相约等叛乱平息以后,以此为凭,论功行赏。同时,命令太监从侧门潜出,去找都知官王守忠前来救驾。另外,她还命令太监宫女提水备用,因为,刺客一旦找不到皇帝,可能就会放火焚烧宫殿。
果然不出曹皇后所料,不久以后,刺客就放起了大火,火一直烧到了帷幔之上。幸好宫内早有准备,大火很快就被扑灭了。此时,护驾官兵也杀了进来,当场杀死三名刺客,一名刺客逃到宫城的北楼时也被砍成了肉酱。
曹皇后在此事件中表现出来的临危不惧,应变和指挥能力,让宋仁宗大为赞叹。
但是,曹皇后一生都没能得到宋仁宗的宠爱,他们也没有自己的孩子。
曹皇后是宋仁宗的小娘娘杨太妃让他娶的。说到这就不能不说宋仁宗在婚姻大事上一直都没能自己做主,他第一个皇后是刘娥替他物色的,也就是那个憨憨的打了他一巴掌的郭皇后。我们都知道宋仁宗自小被刘娥养大,并且一直以来他都以为自己是刘娥的儿子。虽然狸猫换太子有杜撰的成分在,但是宋仁宗也是自幼被刘娥管得太严了,在婚姻大事上,两次后宫人员都不是自己心仪的,他难免会有一些逆反心理,这也就连累了曹皇后。
作为名门之后,曹皇后从小就接受了非常优秀的教育,不但多才多艺,还品行出众,充满大家闺秀的风范。曹皇后六七岁时,十三岁的宋宋仁宗赵祯便登基为帝,而作为第一任皇后的,是出身名族的郭氏。其实,最初宋仁宗选秀时,看中的是姿色出众的张美人,但临朝称制的刘太后坚持立郭氏为后,这令宋仁宗十分不满。
(看曹皇后的小眼神,就知道她和仁宗有庆历年间,宋仁宗想要废黜曹皇后,改立张贵妃为后,但因为曹皇后的贤良名声,大臣们都苦苦相劝,宋仁宗只好作罢。
所以,曹皇后虽然有很高的“庙堂地位”,但是,情感生活却一塌糊涂,几乎生活在“冷暴力”的状态下。后来,宋仁宗和她不得已收养了一个孩子赵宗实,也就是后来继位的宋英宗。
03
从皇后到太皇太后
《宋史》写赵宗实原名赵曙,是濮王赵允让的第十三子,四岁被过继给仁宗,七岁被仁宗送回老家,最终三十岁时被无子的宋仁宗封为太子。
英宗即位还没有几天,由于这么多年一直身处高度的精神紧张状态,突然发起了精神病,不但不能管理朝政,就连语言也混乱不堪,口里胡言乱语,甚至在皇宫内狂奔,就连先皇的葬礼也不能完成。
于是,朝廷大臣请皇太后曹氏于内东门小殿垂帘听政,暂且处理军国大事。曹后垂帘时,只在偏殿,每日往往有内外奏章十几份,她都能一一记其纲要。而且她从来不专断,有什么大事都要召集几个大臣共同作决策。
治平元年(年)五月,英宗病愈。韩琦想让曹后撤帘归政,便取来十多份奏章请英宗批答。然后又向曹后复奏,曹后见英宗政事处理允当,知道自己可以归还朝政。于是,曹后道:“老身早该安养深宫,每日在此垂帘,实在是不得已的事。”说罢,曹后起身退走,韩琦立即命人撤帘,曹太后主动归政权于皇上,可见她是多么深明大义,气度非凡,颇具魄力。
宋英宗对于养父母还是怀有芥蒂。他亲政后,身份不野了,心野了,路子更野。古人讲究“名不正则言不顺”,赵宗实不认仁宗当父亲,曹太后当母亲,要认自己的亲生父母,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濮议”事件。
(《清明上河图》局部)治平四年(年),仅做了四年皇帝的英宗病死皇宫,儿子赵顼即位,是为宋神宗。
宋神宗这一朝,曹太后也是尽心尽力辅佐,同样不敢有半点逾越,这使宋神宗与曹太后的感情极为融洽,胜过亲生的祖孙之情。宋神宗即位,尊母亲高后为皇太后,居宝慈宫,曹后为太皇太后,居庆寿宫,在神宗时期,两宫太后相处甚好。高后处处追随曹后,堪称亦步亦趋。
有一天,神宗让人制作了一辆装饰精美的车辇送给曹后,曹后坐上后,神宗与母亲高太后左右扶持,这使曹后大为开心,她笑眯眯地说:“皇上和皇太后为我扶辇,有谁能比得上这种尊贵呀!守在曹家未出嫁时,连想都不敢想呢!”待曹后死去之后,宋神宗为她服丧三年,尽孝至极。
有个趣事不得不提,那就是如果没有曹太皇太后的搭救,大文豪苏轼东坡,恐怕就因为“乌台诗案”变成刀下鬼了。
在宋神宗时代,王安石变法兴起。嫉恶如仇、忧国忧民的大文豪苏轼多次在诗中针砭时政,三次上书反对变法而下被狱,这就是著名的“乌台诗案”。
改革派的李定、舒禀主张处死苏轼这只胡乱打鸣的鸡,来儆那些反对变法的猴,哪管“不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者”的老黄历。整个大宋都想救而不能救这个可敬可爱的傻子,苏轼说:四川人从来不怕死!病重的曹太皇太后燃起此生最后的斗志,死前谏言说:“苏轼兄弟是赵氏子孙的宰相。”请求赦免苏轼的死罪,宋神宗最终赦免了苏轼。
(苏东坡名作《墨竹图》)曹皇后一句话,留下了文学史上《赤壁赋》、《后赤壁赋》、《念奴娇·赤壁怀古》、《题西林壁》、《石钟山记》、《定风波》等传颂千年的不朽诗篇。
在这里顺便提一下曹丹姝“合离”一事。
“和离”:“夫妻不相安谐,谓彼此情不相得,两愿离者”,亦自古便有之。
宋人郑锷在为《周礼》作注时提出,“民有夫妻反目,至于仳离,已判而去,书之于版,记其离合之由也”。这就是说,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只要夫妻双方达成合意,便可以离婚。及至唐宋,“和离”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已不罕见,《唐律疏议》及《宋刑统》均规定:“若夫妇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此后一直为后世所沿用,元律“诸夫妇不相睦,和离者不坐”,明、清律“夫妇不相和谐,两愿离者不坐”,皆源自于唐律。“坐”在中国古代是承担责任的意思,“不坐”就是不犯法,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所以按照唐朝以来中国古代法律的规定,夫妻之间只要感情不和,便可以协议离婚,法律一般不再干预。
看来,我们国家的“协议离婚”还是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