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做好主动报备。所有中高风险及重点地区来宁返宁人员,须在抵宁前24小时内通过 二、落实闭环管理。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人员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暂缓来宁。确需来宁的,主动配合落实隔离管理、核酸检测等疫情管控措施,抵宁后应主动向交通检查站点工作人员申报,并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各检测1次)。
三、做好个人防护。来宁返宁人员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加强个人防护,自觉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对未经报备擅自来宁,造成疫情输入或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年5月21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