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邢台9月30日综合报道据高检网消息,日前,河北省邢台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西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西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西军在担任邢台市宁晋县县委常委、副县长,临西县县委副书记、县长,临西县县委书记,宁晋县县委书记,邢台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土地审批、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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