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本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公开曝光,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若自动履行了全部债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可向本院申请及时从失信名单中屏蔽其信息。
问: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答: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问:发现失信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怎么办?
答: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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