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报,公布石家庄市栾城区、长安区等20个县(市、区)通过年第一批“洁净城市(区)”评估情况。
年第一批通过洁净城市(区)评估名单:
石家庄市:栾城区、长安区
保定市:清苑区、涞水县、高新区、白沟新城
沧州市:运河区、新华区、献县
邢台市:隆尧县、柏乡县、宁晋县、新河县、广宗县、临西县、临城县
邯郸市:丛台区、肥乡区、成安县
雄安新区:安新县
目前,我省已有个县(市、区)达到“洁净城市(区)”标准,覆盖率75.30%,其中石家庄、秦皇岛、廊坊、衡水、邢台、定州、辛集7市洁净城市(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按计划,今年我省所有县(市、区)都要达到“洁净城市(区)”标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通过本次验收的县(市、区)及以往达到“洁净城市(区)”创建标准的县(市、区)要继续提升市容环卫设施管理水平,保持“水洗机扫”作业方式和“以克论净”考核标准全覆盖,全面打造干净卫生环境、整齐街容街貌和有序城市环境,进一步彰显示范和引领作用,保持城市“洁净”常态化。其他县(市、区)要对照相关要求,加快创建步伐,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加大资金投入,提升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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