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宁晋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名。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二、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年龄在18—35周岁(年8月1日至年8月1日期间出生);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要求),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年宁晋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2),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年)》设置。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年高校毕业生。(2)国家统一招生的年、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3.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4.学历、学位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他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类别的,且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5.岗位条件表中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将解除聘用合同。6.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三)以下人员不在报考范围:1.现役军人;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5.我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6.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四、招聘程序(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2.报名网站:宁晋县人事考试网(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地点为教育局人事科,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5.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存在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如有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的,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6.聘用及相关待遇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根据报考学段专业(学科)岗位和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再办理相关手续。同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选岗:1.面试成绩高者;2.烈士子女或配偶;3.学历、学位较高者;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5.年龄较小者。本次招聘教师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工资福利按照同类在编人员标准执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本次聘用的纳入编制管理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放弃选岗或选岗后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以后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空余岗位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五、防疫要求(一)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申领“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方可参加笔试。(二)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上述3类人员密切接触史的人员,根据疫情防控政策,不得参加考试。(三)考前7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上述3类人员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史人员,根据疫情防控政策,不得参加考试。(四)考前14天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医院发热门诊进行鉴别诊断、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持考试前48小时、24小时内2次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可参加考试。(五)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公开招聘办公室报告并携带有关材料,持河北健康码、行程码“绿码”以及考前7日内、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在考点经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考试条件的,可在隔离备用考场参加考试。(六)考生须填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考生的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填报。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七)考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考前7日内、48小时内两次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以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温正常(低于37.3℃)后方可进入考点。(八)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医院进行医治。六、其他事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人社局)-(教育局)监督-(纪检委)附件:附件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汇总表.xls附件2:年宁晋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xls附件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宁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