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21时许,邢台宁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名酒驾司机。
当时,宁晋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由西向东驶来,突然掉头往回驶去。民警立即驱车将其拦停。黑色轿车驾驶人是一名中年男子,他一打开车门,一股浓重的酒气就扑面而来。民警让驾驶人接受血液酒精浓度测试,结果显示63毫克/毫升,属于酒后驾驶。
经询问,驾驶人李某当天晚上和几个朋友聚餐,他以为当天是周日,不会有交警查车,所以就喝了几杯白酒。当民警问他知不知道酒后驾驶很危险时,李某竟然说:“我这个人开车技术一向不错。别说这几杯白酒,就是醉得走不动了,只要哥几个把我架到驾驶座上,我照样能开车,不会有事。”
民警告诉李某,确认酒后驾驶是以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标准的,与酒量和驾驶技术无关,不能拿自己的性命去“碰运气”。民警依法对李某处以罚款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燕赵都市报记者张会武通讯员李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