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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布河北通报表彰14县,43县合格

近日,河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年度对县级政府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情况的通报》,认定43个县(市、区)合格,对14个成绩突出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

年度县级政府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结果

43县(市、区)评估合格

认定石家庄市正定县等43个县(市、区)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评估结果为合格。

经过督导评估和综合评议,石家庄市正定县、晋州市、赵县、高新区、平山县,承德市兴隆县、鹰手营子区,张家口市张北县、桥东区、蔚县、下花园区、察北管理区,秦皇岛市海港区、昌黎县,唐山市曹妃甸区、丰南区、路南区、开平区,廊坊市文安县、霸州市、固安县,保定市高阳县、蠡县、满城区、徐水区,沧州市任丘市、黄骅市、青县、吴桥县、东光县、南皮县,衡水市武邑县、深州市、故城县、景县,邢台市宁晋县、威县、柏乡县、广宗县,邯郸市成安县、永年区、峰峰矿区、大名县等43个县(市、区)的语言文字工作达到了督导评估的要求。在“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发展水平”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根据《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规定,认定正定县等43个县(市、区)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评估结果为合格。

14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

对石家庄市平山县等14个成绩突出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七条“奖励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和《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第十条“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进行奖励”的规定,在对43个县(市、区)语言文字督导评估结果综合分析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各市推荐意见,石家庄市高新区、平山县、兴隆县、张北县、张家口市下花园区、秦皇岛市海港区、唐山市开平区、文安县、蠡县、青县、吴桥县、故城县、宁晋县、成安县等14个县(市、区)语言文字工作成绩突出,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予以通报表彰。

(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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