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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打造环境资源审判新品牌用司法呵

刘军连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5767002676065662&wfr=spider&for=pc

(记者王露橦通讯员张伟亮)大气污染一度是邢台百姓的心头之痛。年1月,市委、市政府作出郑重承诺:到年底,PM2.5平均浓度退出全国“倒十”。聚焦这场“蓝天保卫战”,我市法院系统坚持审判工作与发展大局同频共振,竖起法治盾牌,捍卫绿色发展,在全省创出多个“第一”。

去年年底,我市“退倒十”的目标圆满完成,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平均浓度两项指标改善率均居全省第一。“军功章”的背后,我市法院系统打造的环境资源审判新品牌作出了应有贡献。今年2月,市法院荣获全市年度生态司法保护工作“集体三等功”。

“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离不开最严密的法治作保障。”市委书记钱三雄表示,我市两级法院自觉把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惩治性与恢复性司法理念并重,找准服务环境治理的切入点、结合点,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也为司法助力市域经济绿色发展探索了有益经验。

重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提供最严密的法治保障

明明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的是土地整治施工合同,也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不进行开采砂石活动,但李某某、席某某投资成立的公司却“挂羊头卖狗肉”,在施工中不断盗采河砂,并以此非法牟利。

沙河市法院以非法采矿罪,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某、席某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各处罚金5万元,对两人违法所得的62万余元予以追缴,并判决被告人将采砂石造成的砂坑恢复原状,否则承担修复费用。

年,我市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三清理一打击”专项活动。市法院成立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工作专班,把涉非法采砂案件列入重点督办范围,全年共审结非法采矿案51件,判处人;先后组织7批非法采矿案件集中宣判,对39个案件的名被告人判处实刑,并处罚金,将案例向社会公布。

打造环境资源审判新品牌,助力市域经济绿色发展。市法院按照市委、市政府“退倒十”目标,第一时间响应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及时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邢台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全面指导全市法院提高环境资源审判能力。

“邢台两级法院贯彻落实《意见》的过程,就是助推服务‘退倒十’目标实现的过程,全市法院环境保护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在司法实践中得以提升,助力了邢台环境市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服务了邢台高质量赶超发展。”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霁说。

推进审判专业化集约化落实恢复性的司法理念

早在年,市法院就正式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成为我省第一家建立环境保护审判庭的法院。多年来,市法院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突破口,全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集约化。

“推进集中管辖改革与落实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新模式,是环境资源审判实现专业化、集约化的必由之路,是统一裁判尺度、实现量刑均衡的有力举措,也是破除地方保护、实现环境资源审判新发展的制度保障。”市法院环保庭庭长郭振旗说。

年初,我市法院在全省率先全面落实环境资源审判“三审合一”审判模式。在市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年5月,我市法院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县集中管辖,确定南宫市、市开发区、沙河市、平乡县、宁晋县、广宗县6个基层法院作为试点法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异地审理,试点以外的法院不再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

在我市法院诸多环境资源审判改革项目中,落实生态修复为主的恢复性司法理念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环境资源犯罪,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要坚决追究其损害赔偿责任,使生态环境犯罪者、主要利益获得者,既要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又要承担刑事责任。”李霁说。

年4月,市法院受理了市生态环境局诉山东某润滑油公司、江苏某废油回收公司等6被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一案。据悉,此案是我省首例,也是截至目前全省唯一的市级人民政府指定生态环境部门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案件审理前,被告人中涉及刑事犯罪的,已被判处刑罚并予执行。同年12月,市法院一审判决6名被告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及鉴定费、律师费等共计万余元。此判决已经生效。

年11月,南和区法院发出我省首份环境禁止令和环境修复令,禁止被告人继续从事采砂活动,责令其按期平整恢复,否则将判令其承担惩罚性赔偿。同年12月,信都区法院向被告人发出全省首份管护令,责令其按要求参加补植复绿义务并对补种苗木进行管护。

环境禁止令、环境修复令、补植令、管护令、巡查令、放流令、劳务代偿令……这些令状成为我市法院优先考虑环境修复、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有效探索。

值得一提的是,相关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并不打入法院的账户。年1月,在市法院的建议和推动下,其与市财政局等10部门联合制定《邢台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设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专用账户,将全市法院判决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统一纳入市财政管理。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依法判决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65万元,退赔资源损失.8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专用账户中已执行到位万元。

向前延伸坚持诉源治理向后延伸创新执行机制

询问企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向企业赠送《企业环境污染风险防控提示书》,与企业负责人座谈了解法治需求……年3月20日,李霁带领工作人员深入旭阳集团邢台园区走访调研。当天,全市法院“环保法官送法进企业”活动启动。

在助推PM2.5“退倒十”工作中,市法院认识到,企业是“蓝天保卫战”的主战场,担负着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责任。为帮助企业落实环境保护职责、防范环境责任风险、促进企业绿色发展,市法院把环境风险点、环境责任以及法律规定等内容汇编成《企业环境污染风险防控提示书》,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向重点排污企业赠送,积极与企业建立环境治理长效协作机制。

“人民法院不仅要在打击污染环境上重拳出击,更重要的是履行好为企业提供高效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的重要职责,不断拓展司法审判服务大局和企业发展的职能,帮助企业有效防控污染环境带来的风险。”李霁说。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走访重点排污企业家,发放《企业环境污染风险防控提示书》余册,授课场次,受众1.5万余人次,解决实际问题个。

“法官送法进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帮助我们防范环境污染风险,非常及时、非常必要。这既帮我们解决了实际问题,也增强了企业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的信心。”旭阳集团邢台园区总经理郎莹说。

在市法院看来,环境资源审判不能简单一判了之,要想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必须把审判与服务同步推进,走出法庭、下沉服务,有效开展两个延伸。其中,“向前延伸”就是强化生态环境源头治理,把审判工作提前到预防阶段。

除了“送法进企业”,全市法院还广泛开展环境保护调研活动,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资源保护等方面,与相关单位搭建环境违法预防协作机制,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多部门联合预防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开环境污染案件的立案、庭审、宣判、执行全过程,充分发挥环资审判的评价、教育、指引、警示作用,把每年6月和12月确定为“环保司法宣传月”。

年12月1日,我省首家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在沙河市开工建设。建成后,沙河市大沙河沿岸将变成一处融生态恢复、公众参与、宣传教育于一体的生态公园。目前,全市法院正在同步建设4个这样的基地,将其作为法院“向后延伸”的一个重要举措。

据了解,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建设作为市法院探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结果执行机制的有益尝试,主要通过增植复绿、建设环境保护宣传长廊等方式,开展生态环境修复,涵养水源、净化空气,逐步恢复环境原有的生态容量水平,以达到生态环境“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司法修复效果,提升社会公众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2月,在市法院的倡导和推动下,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邢台、邯郸、石家庄、保定、张家口5个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太行山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备忘录》,正式建立太行山一体化司法保护机制。5个市的法院将定期举办司法保护论坛,构建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事务委托协助制度,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邢台法院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司法呵护蓝天白云、绿水青山,回应人民群众的更高期盼,为推动邢台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的现代化水平跃上新台阶提供司法保障。”李霁说。今年年初,我市在PM2.5平均浓度成功“退倒十”的基础上提出新目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出全国“后十”。全市法院系统将继续在服务和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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