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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乡镇森林

本报讯(记者王露橦)日前,市绿化委员会、市林业局发布通告,公布我市“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获评名单。信都区滨江社区等50个社区获“邢台市森林社区”称号,邢台学院等50个单位获“邢台市森林单位”称号,宁晋县凤凰镇等30个乡镇获“邢台市森林乡镇”称号,临城县双石铺村等个村庄获“邢台市森林村庄”称号,襄都区白马仙庄生态度假区等30个个体单位获“邢台市森林人家”称号。

此次评选对象包括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社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工厂)、镇(乡)、村庄、个体单位。在诸多评选条件中,绿化覆盖率成为首屈一指的“硬指标”。其中,森林社区须满足社区绿化覆盖率达45%以上、绿地率达40%以上、社区内道路绿化率达%、空闲地应绿尽绿;森林单位须满足单位大院(厂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临街围墙透绿、院(厂区)内应绿尽绿、无绿化死角;森林乡镇须满足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建成区街道两旁树冠覆盖率达15%以上;森林村庄须满足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5%以上,4米宽以上的街道、庭院、闲置宅基地(地块)、村庄周边沟渠等全部绿化,进村路、境内乡级以上道路绿化率达90%以上;森林人家须满足所在区域林木覆盖率达70%以上,所在地实施美丽乡村、森林村镇、特色文化村落保护等建设,乡村自然景观和特色文化村落受到较好保护,人口聚居区可视范围内宜林地全部绿化,主要干线宜林地段应绿尽绿,有1处以上标志性绿地。

据介绍,提升森林城市建设水平,扩展城乡绿色发展空间,已成为我市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共享良好生态的新期待、全市林业生态建设的新内容。此次评选活动,旨在通过建设一批高标准、高水平的具有森林特色的社区、单位、乡镇、村庄、人家,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全面提升我市城乡绿化建设水平,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同时,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促进绿色协调发展,营造全社会参与国土绿化、建设美丽邢台的浓厚氛围。

本文来源:邢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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