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智慧娟、郭玉龙)从河北省邢台市民政局获悉,自8月1日起,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将实现“市内通办”,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邢台市辖区内居民的,可以选择邢台市任何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件。
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实现“市内通办”,是邢台市继6月1日起结婚登记实现“市内通办”后,为民服务再提速的又一重要举措,将有效解决群众办理离婚登记或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多地跑”“折返跑”问题,切实提高婚姻管理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据介绍,自6月1日以来,已完成结婚登记“市内通办”余对,为办事群众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此外,邢台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暂不实行“市内通办”,可到信都区和宁晋县婚姻登记处办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军人的,继续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当事人身份信息与原婚姻登记材料不一致的,在办理离婚登记或补领婚姻登记证件时,仍需回原受理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