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年普通高中招生优惠加分公示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永教通〔〕14号)文件精神,今年的普通高中新生招生优惠加分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及烈士证原件)加20分。
2、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聚居乡的加10分,散居的加5分。
3、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凭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
4、军人子女根据《永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试行)》(永教发〔〕2号)规定执行。
5、符合政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市委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永州市引进人才教育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永人才办﹝﹞5号)办理。
根据学校申报、教育局审核,符合政策加分考生共人,其中少数民族聚居乡考生人,少数民族散居考生人,烈士子女1人。具体名单附后。
现将享受普通高中招生优惠加分的学生名单及分值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年7月13日--7月20日。举报监督-,-。
附件:道县年普通高中招生优惠加分名单及分值
道县教育局
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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