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4月4日、5日省疾控中心推送信息,我县3名群众被判定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县指挥部第一时间将密切接触者及排查出的次密切接触者纳入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目前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请在下述时间段内与其有近距离接触或有时空轨迹交集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立即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县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一、密切接触者李某、廖某某1活动轨迹一致:
1.4月1日11:04到达道州站,乘摩的至道县新车站。
2.4月1日11:47从新车站(营江路口)乘班车(湘M)至寿雁圩转盘。
3.4月1日12:32在通力超市(寿雁2店)购物。
4.4月1日12:51在寿雁农业银行对面摆摊的麻辣烫摊位购物。
5.4月2日16:28在寿雁美味基购物。
6.4月2日16:57-17:02在通力超市(寿雁2店)对面三家摊位购物。
7.4月3日13:30分左右在避风塘(三中旁)购物,米粉店(东升路口)吃米粉。
8.4月3日14:05在寿雁镇卫生院新冠核酸采样。
9.4月4日11:47在通力超市(寿雁1店)购物。
10.4月4日14:42在寿雁镇卫生院新冠核酸采样。
二、密切接触者廖某某2活动轨迹:
1.4月2日晚上22:08到达郴州西,乘私家车回家中。
2.4月3日上午10:05到长兴村委会报备。
3.4月3日上午10:20在长兴村委会旁广场散步。
4.4月4日上午9:10到万和世纪城。
5.4月4日上午10:09荷叶塘宾馆进早餐。
6.4月4日上午10:15医院咨询。
7.4月4日上午10:31在荷叶塘宾馆购物。
8.4月4日上午10:38在荷叶塘宾馆旁的便利店购物。
9.4月4日上午10:30在营江路口新车站新冠核酸采样。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各项防控工作,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