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实施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有奖举报的
通告
为全面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县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及内容
(一)举报从国境外返回人员个人及亲属和国境外返回人员密切接触者未向所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报告、刻意隐瞒,未进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奖励元;
(二)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二、举报方式及要求
(一)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方式举报,全天24小时均可举报。举报
1.县防控办:-
2.各乡镇(街道、区)举报
凤凰镇:
北河庄镇:
河渠镇:
耿庄桥镇:
东汪镇:
四芝兰镇:
大陆村镇:
贾家口镇:
苏家庄镇:
换马店镇:
唐邱镇:
纪昌庄乡:
侯口乡:
北鱼乡:
大曹庄乡:
徐家河乡:
经济开发区:
盐化工园:
宁北街道:
宁西筹备办:
(二)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应询问清楚举报内容,如实记录,并立即交办相关部门处置核实。举报信息核实情况,由相关部门书面反馈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责任追究
接受举报的单位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违反者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恶意举报、弄虚作假、无中生有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宁晋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3月13日
责编:杨蕾
编审:朱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