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涵盖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方面,法治既是关键的助推力量,又是重要的衡量指标。人民法庭作为最基础的司法单位,立足乡村、服务基层,如何将自身法治优势与乡村振兴战略相融合,是时代赋予的课题。
不久前,在广宗县人民法院件只人民法庭的协调下,核桃园镇柏城村一起土地群体纠纷案件顺利化解。
原来,由于承包户没有及时向农户支付土地租赁费用,63个农户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虽小,但是处理圆满并不容易。”件只人民法庭庭长闫书聘说,经过法官们的耐心工作,案件成功调解,10.2万元赔偿费足额付给农户。
今年9月,立足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三年规划(—)》。“《规划》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积极稳妥推进人民法庭改革,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提升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孟印介绍,全市法院系统将立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把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作为完善市域治理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实现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跨越。
优化法庭布局,
延伸司法为民触角
——力争年底前完成15个法庭升级改造和个巡回审判点设立,3年内形成设置合理、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群众满意的人民法庭布局体系
11月19日,威县人民法院贺营镇巡回审判点正式挂牌成立,就设在贺营镇人民政府院内。
“法庭设在群众家门口,方便我们获得更便利的司法服务;法庭开到案发地,便于当地民众进行旁听,加强民众对审判活动的监督。”贺营镇沙西村党支部书记王献银认为,近距离接触诉讼活动,也是村民学法用法的最有效方式之一。
巡回审判点工作是市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规划中的重要内容。威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相关机制,在贺营镇等13个乡镇先后设立巡回审判点并正式揭牌启用。
按照工作要求,威县人民法院将逐步建立完善相应的考核监督机制,从人员配备、审判质效考评体系、经费保障和物质装备等方面给予保障,不断推进巡回办案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及时满足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提高巡回审判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乡村振兴,广大农民群众是主体,依法保护农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才能更好地发挥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本着这样的理念原则,市法院在《规划》制定过程中,更加注重实事求是,认真开展调研、评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科学设置方案,不片面追求数量,与时俱进优化人民法庭布局。
“在设置过程中,我们综合考量案件数量、区域面积、人口分布、交通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资源利用等因素,采取‘增、改、调、巡’多种方式优化布局,切实解决服务半径过大、群众诉讼不便、法庭功能弱化等问题。”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南国江介绍。
《规划》规定,每个县(市、区)法院设2—3个中心法庭,中心法庭一般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由中心法庭覆盖巡回审判点;没有设立人民法庭的乡镇将依托原有一乡一法庭体系设立巡回审判点。城区法庭设立以方便群众为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建设。
按照《规划》,全市拟新建法庭3个、升级改造31个、调整合并10个,设立巡回审判点个,力争年底前完成15个法庭升级改造和个巡回审判点设立,3年内形成设置合理、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群众满意的人民法庭布局体系。
“根据法庭布局,我们还逐渐探索出综合审判为主、专业化审判为辅的人民法庭职能设置。”南国江说,在乡镇中心法庭满足群众诉讼需求、坚持综合审判的基础上,将根据地区纠纷类型和特点,利用原城关法庭改建交通事故、家事、环境保护、金融、旅游、开发区等专业人民法庭,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准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拓展法庭功能,
打造覆盖城乡的司法服务网络
——扎实开展法官“三进”和创建“无讼村”活动,全面对接“”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体系,切实发挥“三中心、一平台、一阵地”诉源治理作用
前不久,沙河市渐凹村许某的烦心事不出村就得到了化解。“没想到法官还入村为我们调解家务事。”许某感慨道。
▲沙河市白塔法庭法官入户走访。
许某一家因下水道的走向问题和邻居发生纠纷。白塔镇人民法庭法官得知后主动对接调解,两家纠纷得到化解。
“百姓纠纷看似小事,处理不好就会成为大事。在实际工作中,人民法官也应该参与到纠纷调解全过程。”市法院民一庭庭长赵小双说,准确定位新时代人民法庭的社会功能,需要始终把矛盾纠纷化解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大对人民法庭参与诉源治理、开展法治宣传、提出司法建议等工作力度,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指导民调、司法示范和司法保障作用。
根据《规划》,全市法院系统不断加强人民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完善诉前调解机制和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积极参与“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主动做好与市委政法委“矛盾化解中心”“无讼”乡村社区创建、多元调解、行政争议化解等工作对接,发挥人民法院对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支持、指导和规范功能。
全市法院系统还将全方位拓展人民法庭诉讼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引类、便民服务类、诉讼辅助类、纠纷解决类、审判实务类等规范化和标准化诉讼服务。深化人民法庭“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实现“只跑一次,一次办好”。“按照规划安排,隆尧东良人民法庭、宁晋四芝兰人民法庭等15个中心法庭年底实现立案、诉服、开庭、调解、送达、执行等一站通办。”赵小双说。
为提高基层治理效果,全市法院系统将继续扎实开展法官“三进”(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和创建“无讼村”活动,发挥“三中心(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和政法委矛调中心)、一平台(冀时调)、一阵地(人民法庭)”诉源治理作用,持续提升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水平。
转变方式,
确保参与社会治理的实际效果
——坚持“综合+专业”并重,在旅游景点、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建设旅游、园区法庭等特色法庭12月14日,在巨鹿县人民法院刚刚成立的经济开发区巡回审判点,一起离婚案件开始审理。
▲巨鹿经济开发区审判点开庭现场。
这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因家庭琐事经常争吵,分居多年,分别向法院起诉离婚。为妥善化解矛盾,主办法官选择到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获得了旁听人员的一致好评。双方当事人表示庭后将积极化解矛盾,争取尽早解决纠纷。
除了在一线化解群众的民事纠纷,人民法庭还积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清河县王官庄镇是县汽配产业主要聚集地,省汽摩配件产业名镇。清河县人民法院王官庄人民法庭与该县汽摩配件行业协会共同成立汽摩配件行业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工作室,通过非诉方式化解买卖、承揽、租赁、借贷等行业内常见多发类型的矛盾纠纷,近两年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余件。
▲隆尧县莲子镇法庭法官送法进企业。
宁晋县人民法院四芝兰人民法庭常态化深入辖区企业了解经营情况,排查生产运行漏洞,及时提出司法建议。
▲隆尧县莲子镇法庭法官送法进企业。
隆尧县人民法院莲子镇人民法庭专门设立了“涉企纠纷特邀调解室”,积极化解经营方面的纠纷,扎实做好涉企民商事案件审理。近年来,审结案件76件,涉案标的额余万元。
按照工作安排,邢台法院系统一方面将坚持“综合+专业”并重,在沙河市、信都区、临城县等山区法院,按照“微法院”标准建设综合性中心法庭;调整、合并城区法庭,设立家事、道交等专业法庭;在旅游景点、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建设旅游、园区法庭等特色法庭;按照“一审一助一书一警”配备标准,加快建立法庭专业审判团队。另一方面,坚持“线上+线下”融合,落实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确保在用法庭全部实现线上线下贯通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通过巡回审理、集中宣判、以案说法等方式,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人民法庭是基层群众的‘贴心人’,是特色产业的‘护航者’,是区域发展的‘服务员’,是乡村振兴的‘助力团’。”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倩表示,人民生产生活中的“小问题”,也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大问题”。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民心、都有政治,都关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家进步。发挥好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既是人民法庭履行职责的应有之义,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需要。
来源:邢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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