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关于公开遴选门诊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的公告
各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保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通知的通知》(邢医保字[]17号)文件规定,我县就公开遴选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定点药店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择优确定的原则,遴选门诊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我县选定1-2家。
二、受理申请时间:年6月17日至21日。
三、受理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联系-
四、受理资料:按照《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保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通知的通知》(邢医保字[]17号)的规定执行。
五、其他要求:申请药店对申请资料自行备案,受理的资料一经受理不再退回,药店联系人电话保持畅通,以确保及时接收现场验收通知。
六、其他说明:需要附件文件可到宁晋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领取。
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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